为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不断把从严管党治党工作引向深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福建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福建轻纺研究出台《中共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委员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规则》规定,成立公司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在公司党组(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是巡视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巡视整改工作的首要责任,主持巡视整改的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其中分管纪检监察的副组长负巡视整改督促检查的监督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
《规则》明确,公司党组(党委)承担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是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巡视整改负总责、负主责;党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对巡视整改负督促检查的监督责任;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同时,明确各级党组织、党组织书记、纪检监察负责人职责。
《规则》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坚决彻底抓好巡视整改,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强调,要加强巡视成果运用,要把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与人事部门选人用人日常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规则》要求,实行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两周至少召开1次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1次会议,会议记录、纪要印发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在巡视集中整改转为长效整改后,领导小组每2个月召开1次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遇到重要问题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时,对“一表”(整改方案落实进度表)和“一单”(巡视整改事项通知单)制定作出明确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对进展情况每周滚动更新;实行销号制度,实行信息发布及报道信息审批制度和简报制度;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同时,还对巡视整改领导人员、工作人员、整改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纪律和责任作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