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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宪法宣传)我国的政体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5-11-19     浏览量:5105

所谓政体,主要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体现国体的具体政治制度是什么。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符合我国国情,而且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能够保证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来源: 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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