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法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批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此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此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八)单位犯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处罚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刑法》第七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该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另外,在实践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还可能会以下列罪名处理:
1.《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第一百四十条—一百五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包括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卫生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等九个罪名。
2.《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走私罪。(我国《海关法》第十九条规定,进出口侵犯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4.与此相关的犯罪还涉及到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洗钱罪等。
申请知识产权专利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不被他人仿冒,同时可以独占新技术及新产品的市场,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如通过生产销售专利产品、转让专利技术、专利实施许可、专利入股等方式获利)。没有专利保护的公开技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来源: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