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6日,国家商务部对青山纸业等国内相关浆粕企业针对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等国进口浆粕提出的反倾销申请进行立案调查后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在本案调查期内存在倾销,中国浆粕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自2013年11月7日起,对进口浆粕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近三年来,美国、加拿大和巴西浆粕生产商为抢占中国浆粕市场,不惜采取降价、倾销手段,不断挤占中国浆粕市场,使国内浆粕价格由2011年上半年13000元/吨下降至目前6200元/吨,导致国内浆粕企业出现大面积减产、停产,全行业处于巨额亏损状况,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
此次国家商务部做出对原产于美国、巴西、加拿大等国进口浆粕产品反倾销初裁,将为我国浆粕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随着反倾销措施的持续落实,国内木浆粕产品的产销和价格将迎来触底反弹、并形成产业拐点;加上国内棉浆粕生产环保压力及其要素成本的提高,木浆粕的功能优势、替代潜力和成长空间有望进一步凸显,这既有利于青山公司现有浆粕系统的产能发挥和规模效益,改善企业经营状况,也有利于青山公司深化实施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