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国资委《在国资委系统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精神,公司积极部署“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各企业成立“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督查。二是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普法工作机构的工作汇报。三是定期对法制工作人员开展重点法律知识培训,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能少于40小时。四是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单位预算,保障普法工作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