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份,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国内几家浆粕生产企业,并委托律师所代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3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正式发出立案公告(2013年第10号),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对来自上述国家进口浆粕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如果最终该反倾销被裁定成立,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反倾销调查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