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国资委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的总体要求和公司落实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的实施方案,日前,省轻纺控股公司对《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之第五章“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进行修订完善,明确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报告程序、归口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同时,要求各权属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置和管理工作,着力提高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