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5日,青山纸业代表国内未漂白纸袋纸产业,向商务部提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2016年4月9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的公告,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存在倾销,中国未漂白纸袋纸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决定,自2016年4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征收反倾销税,包括美国开思通牛皮纸公司、欧盟蒙迪斯坦博利斯基有限公司、毕瑞瑞典公司、日本王子制纸株式会社等征收14.9%至29%不等的反倾销税税率。此次征收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自2016年4月10日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