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轻运〔2009〕12号
各权属企业: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抓好“两节”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安委明电〔2009〕1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司实际情况,提出要求如下,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为切实抓好“两节”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两节”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要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和难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治理各类隐患。
二、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安全监管。
目前福建南纸、青山纸业全球眼监控已投入使用,化纤集团正在实施中,要争取春节前投入使用。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岗位和部位的实时监控。监管手段、措施和责任要到位、到人,确保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措施有效。同时要严格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对称,重要监控信息要及时做好视频保存。
三、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各企业要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重点火灾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深入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四、做好今年安全工作总结和明年安全工作计划。
各企业要及时总结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明年的具体工作安排。各单位安全工作总结和明年安全工作计划请于2010年1月10日前报送到我司运行部。
五、各单位要做好“两节”值班安排。值班安排表(包括联系方式)要分别于元旦、春节前报送我司运行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简要情况于节后及时报送我司运行部。
联系电话:0591-87530934 传真:0591-87525003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安监局关于认真抓好“两节”及今冬明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部明电
发 往: 见报头
签批盖章: 陈炎生
等 级: 急 部委号:闽安委明电〔2009〕15号
关于认真抓好“两节”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省属企业: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元旦、春节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为海西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努力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四项指数持续下降。但少数地区、个别行业较大事故多发,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生产任务繁重,岁末年初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黄小晶省长12月25日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领域、重要时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的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检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元旦、春节以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节前组织力量,集中开展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年度责任制考核,加强督促协调,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抓好节日安全工作;各专项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所属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抓好事故隐患整改,防范于未然。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和工作的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检查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落实,各项责任是否明确,各项隐患是否排除,各项预案是否有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难点,强化监管执法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监管执法,确保安全稳定。一是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两节”前后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驾驶员、车辆的动态管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发生。要精心组织好春运工作,根据客流量和冬季气候特点搞好运力安排,及时做好旅客疏导工作。要严格对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水上交通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二是切实抓好煤矿安全。各产煤市、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认真落实关闭措施,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要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要督促各生产矿井认真制定春节期间停产检修计划,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认真做好节后恢复生产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不得允许其恢复生产。三是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形成合力,严防尾矿库事故发生;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关闭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杜绝非法生产;要加大对露天矿山、地采矿山等检查力度,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加强对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认真搞好烟花爆竹经营点的规划、审查、审批、监管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以烟花爆竹为重点的民爆物品领域安全。五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促进安全责任的落实。要搞好节日期间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六是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汽车、游船、轮渡、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
四、搞好协调配合,加强应急值守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要坚持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特别是节日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值守,主要领导干部不得空岗。要畅通安全生产信息传递渠道,确保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信息能及时准确上报。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救援装备的投入,保证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得到迅速的控制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二ОО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