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轻运(2010)12号
各企业: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闽安委明电[2010]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配合开展好此次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自查,确保实效。
二、各企业要以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边查边改,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全面开展自查:
1、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分解情况和《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中要求的三个方面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及建档情况,重大危险源点及重要部位、现场监控报警平台建设情况,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情况;
4、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5、基础教育培训。新聘、转岗、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专项检查。开展雨季安全用电和厂内交通、铁路专用线安全专项检查。
三、各企业要于4月底前组织进行全面的自查,并于4月30日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送控股公司运行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转发 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