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6号、7号强热带风暴和8号热带风暴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3 浏览量:5320
闽轻运[2010]36号
各企业:
现将《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6号、7号强热带风暴和8号热带风暴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闽经贸明电〔2010〕6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6号、7号强热带风暴和8号热带风暴的防范应对工作,要按照《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克服麻痹思想,要将6号、7号强热带风暴和8号热带风暴的防范应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
二、要加强安全检查,针对此次过程降雨量较大的特点,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和前期强降雨灾情影响,特别是一些在建项目和重点项目、沿山与低洼处的厂房、居民住房及重要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范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三、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向各分厂、车间通报天气变化情况。
四、加强值班安排和信息报送。台风和强降雨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确保通讯畅通。如有灾情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向控股公司办公室和运行部报告。
联系电话:0591-87510902(办公室)
0591-87530934(运行部)
传 真:0591-87525003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