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经贸明电〔2010〕66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商贸服务业局、贸发局),省属控股(集团)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公司、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各电网公司和发电企业,委直属单位:
根据省气象台9月17日17时52分发布,今年第11号台风“凡亚比”17日17时中心位于北纬22.9度,东经127.8度,即台湾花莲偏东方约640公里洋面上。根据省防指监测、会商,9月17日夜间台风将转向西进、加速直逼我省,预计19日中午登陆台湾,然后穿过台湾海峡,20日上午在我省再次登陆。第11号台风主要特点:一是正面袭击;二是风力加强,目前已达13级,未来可能加强为强台风、甚至超 强台风;三是速度加快,由前期5公里/小时目前已加快到15公里/小时,17日晚进入我省24小时警戒圈;四是影响广泛,台风个头比较大,台风眼已经形成,降雨面较大。根据9月17日全省防御第11号台风视频会议要求和省防指的工作部署,为做好今年第11号台风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第11号台风的防御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落实好防台风预案的要求和省防指的部署。各地经贸部门、省属控股(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本系统及下属企业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临海、临岸、临港的在建工程、重点项目,沿山与低洼地企业危房以及重要设施等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各地经贸部门要加强对工贸企业防灾抗灾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各项防台风、防强降雨的避险措施,确保工贸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二、各地经贸部门要做好副食品基地防范工作,特别要做好低洼地的防涝工作,加固蔬菜大棚及生猪、蛋禽基地房舍屋顶等,重点抓好蔬菜基地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确保基地生产。要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商品货源组织和储备,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三、各电力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电网运行监控、电厂运行巡查,特别要加强重要输变电设备等设施的巡查和检查,针对性地做好应急准备。各水电站要对大坝、围堰、泄洪设施、闸门、通汛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防汛抢险物资,按应急预案做好防范工作。各沿海火电厂要加强电煤调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煤运输船舶防台风工作。
四、做好成品油供应工作。中石化森美(福建)公司、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提前做好成品油的组织调运工作,合理安排库存,确保台风和强降雨期间市场供应。
五、各工贸企业及委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有关责任人要上岗到位,切实落实各项防台风应对措施,提前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职工生命不受伤害、财产不受损失。
六、各单位要按照省防指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值班制度,台风和强降雨期间各单位领导要坚守岗位、有效指挥,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如发生灾情,要及时按要求分别向我委经济运行处和市场处报送。
联系电话:白天:0591-87833514(运行处)
0591-87833346(市场处)
夜间:0591-87853875
传 真:白天:0591-87875475,87832628(运行处)
0591-87839062(市场处)
夜间:0591-87815623
邮箱:jmwyxc@sina.com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