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轻纺控股公司党组于近日部署开展对权属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从3月份开始,4月份结束。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措施情况,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作风建设执行财经纪律等;二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情况,三是工程建设、房屋租赁、招投标情况;四是大宗物资采购及产品销售情况;五是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三重一大”情况;六是监督机制建立情况。为加强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保证监督检查效果,公司成立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潘士颖任组长,成员由监察室、办公室、财务部、产权部、运行部等部门骨干及部分权属企业专业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