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FC010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现有房屋需公开竞价招租,现出租条件如下:
一、租赁标的信息:
1.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东路元帅庙新村(元帅庙小区)15#、16#、17#连体1层09—1店面,其中北起元帅路75号店面。
2.建筑面积(即计租面积):47.38㎡。
3.租赁底价:每月223.72元/㎡,合计租金10600元/月。
二、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须缴交竞价保证金42400元。应以竞价人的身份缴交至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账户(账户名:福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账号1170 5013 0400 0099 04)。竞价结束后,没有成交的,提供竞价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将予以无息全额退回,已成交的,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签订合同前补齐,超出部分退回竞价人账户。
三、 租赁期限、用途、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有关税费规定:
1.租赁期限:3年;
2.租赁用途:商业。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3.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付后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支付首期租金,后续每期前5个工作日内付清。
4.税费承担: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其经营行为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5.装修免租期:无。
6.租金递增方式:无。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缴纳3个月租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时,出租方验收房屋及原有固定设施无改变或损坏,且承租方已结清所有费用,无任何违约情况下予以无息全额退还。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主要资格条件:
(1)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与我司曾有租赁关系但有违约行为的不能参加竞租。
(3)承租方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承租方必须自行协调解决租赁中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
六、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自行支付与房屋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能源、通信、收视、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政府征收的与房屋相关的费用,并自行承担拖欠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若由出租方代垫费用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付款凭证及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出租方。
2.承租期内房屋及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日常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尤其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或用途;承租方若需要装修或改造房屋,应事先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装修改造后形成的新固定装修,如拆卸后有损租赁房屋安全或用途,则不得拆卸,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在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3、若出租方出售房屋,须在 1 个月前通知承租方;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不予赔偿和补偿。
4.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5.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所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违法或违规的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所有合法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卫生、消防、防疫、环保、城管等等报批手续,自行承担无法取得或审批的一切风险和损失。承租方不得因未办理各类报批手续或未取得合法证照而拒绝向出租方和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缴纳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通讯费及各种税费等。因承租方未办理完善各类报批手续等原因导致出租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一切损失。承租方应承担租赁期内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及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并且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干扰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需协调好周边邻里关系,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经济后果及法律责任。
8.承租方应持有生产经营所需的所有合法证照,照章纳税。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违法行为。若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9.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需要收储、拆迁,导致承租方无法继续租赁的情形需提前终止合同时,合同自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承租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搬离。产生的损失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10.租赁房屋实行“门前三包”,门前不得堆放各类物品(含商品及杂物等),无垃圾污水污垢,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不破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禁止乱挂晒、乱占道、乱张贴等。“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宽度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11.承租方对租赁房屋不享有处分权。承租方不得转让、抵押承租的房屋及属于出租方所有的物品。
1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做好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为租赁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担全部消防、安全责任。双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向承租方交付房屋。
13.租赁房屋必须按要求使用,不得居住、生活、仓储、经营等混合使用,所有“三合一”混合使用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整改甚至终止合同,并没收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承租方违约,且出租方选择解除或终止合同;
(2)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
(3)因政策变化需要拆迁、土地被收储等;
(4)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5)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装修、拆改租赁房屋结构,或者改变用途,或损坏建筑结构的;
(6)承租方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道路,以及其他违反消防相关规定的情形。
(7)非承租方原因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预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应保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清洁状态,并结清各项费用,当日移交给出租方。如逾期交还,应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前最近一期租金标准的双倍计付占用费。
16.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财产可自行处理,对未经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承租方逾期未搬离时,出租方有权将遗留物做为废弃物处置,承租方必须承担为处置废弃物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承租方不得转移、破坏房屋原有设备、财产,不得拆除已有装修(装修形成非可拆除财产或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无需另行补偿承租方)。承租方应保证已有的水电线路(包括已有给排水、强弱电等)畅通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做好房屋内外的卫生清理工作,否则出租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7.双方就本项目租赁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风险揭示:
租赁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八、公告期限: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3日。
九、招租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愿意参加竞价的合格竞价人请于2024年12月3日17:00前到青山纸业办公大楼702招标办公室购买。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十、提交竞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竞价人应于2024年12月4日11:00时前将竞价文件以密封形式送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超过时间将不予接受。
联系地址: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管理部,联系人:房产管理部 吴女士5658388 刘先生5658338
十一、竞价规定:
1.报价为月租金。
2.竞价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按无效处理。
3.本次招租按分项确定承租人。
4.本次招租采用经评审最高价确定承租推荐人的评审办法,最高价相同时,相同者继续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
5. 承租推荐人需于公示期(五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房产管理部签订承租合同,逾期未签约视为放弃承租,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十二、竞价文件要求:
1.企事业法人单位参与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竞价人代表被授权书、报价单(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2.自然人参与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报价单(本人签名)。
十三、发布招租公告媒体: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fjqfkg.com
附件:《报价单》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报 价 单
租赁物:
报价:
竞价人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