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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东明路102-110店面及配套房屋招租

发布时间:2025-10-24     浏览量:213

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公告

闽金皇竞价〔2025034

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资产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资产明细

1.产权状况:租赁标的为福建省天可贸易有限公司所持有房产,标的1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东明路102-110号,证载用途:商业;标的2地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200号702室,无房产证有购房合同。

2.实物现状:标的1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东明路,地理位置和交通便捷性较好,现状态均为商业用途,正常装修;标的2地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地理位置和交通便捷性较好,现状态住宅用途,无设施设备,简易装修。

3.租赁面积:标的1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东明路102-110号,建筑面积225㎡;标的2地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200号702室,建筑面积85.52㎡。

二、租赁目的及可行性、租赁用途(明确允许或限制经营范围)、租赁期限及风险提示

1.租赁目的及可行性:为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盘活资产,提高租赁效益,拟将厦门市思明区东明路102-110号店面及配套房屋东渡路200号702室对外公开租赁。

2.租赁用途:标的1租赁用途为商业(不得用于大油烟餐饮、娱乐业经营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标的2租赁用途为住宅(不得用于娱乐业经营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

    3.租赁期限:5年,自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4.风险提示:标的1部分餐饮行业受限制,具体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底价、租金支付方式、装修免租期、租金递增率、竞租方式等

1.租赁底价:标的1租赁底价为175元//月,标的2租赁底价1700元/套/月,合计为41075元/月。

2.装修期:无。

3.租金支付及递增方式:支付租金(先后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即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续每期按合同约定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第三年及第五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25000元。

5.租赁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的首期月租金金额。

6.竞租方式:自行组织公开租赁。(采用密封式一次性报价的方式,由报价最高的一方中标,低于租赁底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原承租方在无欠款条件下可直接参与竞价)

7.优先权:竞价会现场,在全体竞租方报价后,若原承租方非最高报价,原承租方享有一次行使最高报价优先权权利,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权的,则原承租方为该标的承租人。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资信良好,能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续存的境内法人单位,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五、公告期限及公告方式

 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1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承租方。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17720740220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5层。

     

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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