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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纸(第2011128号)可利用废编织袋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09-16     浏览量:4963
可利用废编织袋出售招标公告(第2011128号)
一、招标项目内容
1、可利用废编织袋,每个装重约1000公斤。
2、投标单位报价按每个为计费单位进行报价。
3、标底价为人民币17元/个。投标单位报价应高于标底价,低于标底价者为废标。编织袋整理、装车、运输等费用均自理。
4、投标单位在送标书前,须汇入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到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户,并将汇款“回执联”复印件盖公章后,与投标书一起送达。中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中5万元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我司在定标后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不得作为货款抵消,合同期满后我公司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不按时签定合同或不执行合同约定,我公司不退还合同保证金。
5、我公司废编织袋堆放场地容量受限,中标单位要及时装运,装运时间由我方确定,否则视为违约。
6、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应以单位汇入我公司财务部。
(我公司户名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为“1406054809001000224”,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南纸支行”。)
7、本项目合同有效期:2011年101日起至2012年331日止。
二、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货款约定
付款方式:每车结算一次,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将货款汇入我公司指定银行帐户,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投标
1、投标单位应购买招标说明书,每份200元。
2、投标方法:报价单加盖公司公章用信封单独封装并在骑缝加盖投标公司公章,信封上注明“福建南纸公司编织袋销售项目标书”字样,否则视为废标。
3、收件单位: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4、邮政编码:353000
5、联系电话:0599-8808216
6、投标书送达我公司截止日期:2011年92710时,未按时送达者视为本次投标弃权。
五、开标   
1、投标书在公司招标办规定时间开封,以高出标底价的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
2、若出现投标单位报价均低于标底价时,本次项目投标失败,再次进行下一轮投标。若出现重标时,重标单位按不低于原投标价重新投标,以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若再出现重标则采取抽签办法产生中标单位。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4日
所属类别: 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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