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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纸(第2012088号)灰场罐装灰(干灰)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11     浏览量:2297

灰场罐装灰(干灰)出售招标公告(第2012088号)

本粉煤灰是南纸热电站煤粉炉产出属三级灰(统灰),产量不定,目前约为100/天。现南纸循环流化床锅炉投入运行,煤灰质量和产量会有变化。本次招标具体条款如下:

一.投标者必须是有正规经营资格的水泥厂、砖厂或具有煤灰经营资格的公司,自然人。

二.中标方对煤灰的综合利用必须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因中标方处理不当造成二次污染或其他不良后果产生的责任和处罚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三.不论招标方的煤灰数量和质量产生何种变化,中标方必须按时将每天定量的煤灰运走,不得影响招标方的正常生产,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收保证金。

四.投标方必须缴纳30万元合同保证金。

五.本次投票底价为60/吨(含税价),低于此价格者为废标。

六.中标方必须遵守投标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按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结算,每月预付货款。

七.中标方自行负责车辆运输,运输过程中要遵守路政、交警、城管、环保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装灰过程中要遵守招标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否则发生的任何后果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八.本次招标时间为壹年期即2012111日至20131031日。

九.本次投标以最高价为中标价,根据投标者情况选择三家单位为中标单位,价格以最高标价为准,投标方必须写明每日需量(每日多少吨)和价格。

十.投标书[内含报价单(加盖公章)和应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密封后由投标方采用快件(请在快件显著位置注明招标公告编号)或专人直接送达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599-8808216,联系人:欧阳先生)。(3)投标书送达我公司截止时间为20111019日上午10,未按时送达者视为废、弃标。

十一.粉煤灰以招标方地磅数量为称重依据。

十二.投标条件:

投标方应购买招标说明,每份100元。投标方需提交身份证(加盖手印及签名)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以便进行资格预审。投标方在送标书前,应汇入人民币叁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到延晟公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并将现金解款单与投标书一起送达。中标单位将叁拾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在履约期间不能作为货款使用),合同期满后公司按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延晟公司随后予以无息还投标保证金。若中标单位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执行合同约定,延晟公司不退还合同保证金。(户名:福建南平延晟工贸有限公司,账号:1406054809008001996,开户行:工行南纸支行)

福建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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