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黑铁丝出售招标公告(第2012092号)
此次投标的废黑铁丝为分选场内国内外捆扎废纸中分拣出的废黑铁丝。实际计费重量以我公司过磅数据为准。
一、 投标单位应提供:1、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经营范应包括相关废品收购或加工内容。2、非企业法人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3投标单位在送标书前,须将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户,并将汇款“回执联”复印件盖公章后,与投标书一起送达
二、投标单位应购买招标说明,每份200元;投标书[内含报价单(加盖公章)和应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密封后由投标方采用快件(请在快件显著位置注明招标公告编号)或专人直接送达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599-8808216,联系人:欧阳先生)。投标书送达我公司截止时间为2012年
三、 投标方必需用对公账户汇入我司指定的账户,如贵公司中标,在与南纸公司再生资源开发分公司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公司的保证金,我公司定标后无息返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本着那个单位进退还那个单位的原则,不做变更。
四、出货规定: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预缴货款金5 万元。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货款不足时不予出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五、投标单位按每吨废黑铁丝为计费单位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废黑铁丝收购价,其它(如装车费和运输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六、开标中标:南纸招标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收集并封存。本着公平、公正、严明的原则,召集公司相关单位和领导进行开标。本次投标项目将设置标底,于开标前公布,开标后投标价格低于标底者为废标,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重标时,中标单位按不低于原投标价重新投标,以最高价产生中标单位,若再出现重标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中标单位。
七、投标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因市场废黑铁丝价格变动而要求调整价格,中标公司若不签订购销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执行视同违约,我公司将没收保证金。
八、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项目的投标工作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一旦发现,将报送市公安经侦支队查办,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或个人在南纸一切业务往来资格。
九、我司户名:“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开发分公司”,
账 号:“1406054809009007597”,
开户银行:“工行南平南纸支行”。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