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三明市青晨工贸公司6吨内燃平衡重叉车(零购12-122)
2招标设备、技术规格及数量: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投标单位需提供的主要技术说明 |
6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不配货叉) |
1台套 |
①额定起重量、载荷中心距、动力形式、操作形式、轮胎类型、额定起重量时最大起升高度、叉车尺寸、门架倾角(前倾/后倾)、行驶速度、起升速度、下降速度等。 ②尾气排放标准、驾驶室型式、变速箱换挡、制动器形式、照明灯(前后)。 |
注:设备交货时提供随机使用说明书2套。
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周内。
4交货地点: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90%合同款(现金或承兑汇票),质保金10%,质保期期满后付清。
6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
7验收标准:按国家和企业标准制造,产品符合三明市青晨工贸公司生产使用要求。
8违约罚则: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不能按时履约支付违约金2万元。
9报价规定:
9.1投标总价包含安全管理费、劳动防护费、运费、保险费等。
9.2报价为含17%增值税到厂价,以一票制方式结算。
9.3本次招标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投标人最终报价;特殊情况下视评标过程有可能进行二次报价。
10评标办法:
10.1本次招标采用经综合评审后最佳性价比中标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10.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不存在递补候选中标人的情况。若中标人弃标,则择机另行招标。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11.2投标产品近三年在国内应有相类似销售业绩。
11.3制造商应具备生产资质和招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
11.4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还应具备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
12开标时间、地点: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
13.2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提交。
13.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3.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当场予以原封退还。
13.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予以原额退还。
13.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4投标文件要求:
14.1投标文件分成三部分,每部分应分开装订: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为技术文件。
14.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商资料及产品样本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资质证明、法人资格、近三年销售业绩、工商税务、信用等级、代理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等。
14.3商务文件编制一式一份,包括商务偏离表(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投标报价表。
14.4技术文件编制一式三份,包括货物说明一览表、伴随服务内容/方案及承诺、技术偏离表、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方面的文件。
14.5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价格的任何内容。
15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及三明市青晨工贸公司有关人员组成,评标过程接受纪检人员监督。
16发布招标公告媒体:青山纸业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投标联系方式:0598-5658595 5658323 5658698
技术交流联系方式:0598-5658435(肖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