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生产辅料采购
2标的名称、技术规格及数量:
名 称 |
技术指标要求 |
数量 |
干强剂 |
产品符合经厂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
督局备案的企业标准要求。 |
300吨 |
3交货期:从2012年11月9日起,根据我公司生产需要安排,由供应部提前2天通知供方,直至供完本次招标数量为止。
4交货地点: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库或指定区域内。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6违约罚则:中标并签订合同后,不能按时履约支付违约金3万元。
7报价规定:
8.1报价分别报产品单价(含17%增值税)和运费单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结算价格折算成一票制含17%增值税到厂价。
8.2本次招标原则上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投标人最终报价;特殊情况下视评标过程有可能进行二次报价。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实行经综合评审后最佳性价比中标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8.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不存在递补候选中标人的情况。若中标人弃标,则择机另行招标。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9.2投标产品在国内应有相类似销售业绩。
10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11月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于2012年11月8日上午08:30~09:00时(北京时间)之间将投标文件以传真形式发送至0598-5658608或以密封形式送到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会议室,提前或推迟均视为无效投标。以传真形式报价同时需一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交投标保证金3万元。
11.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1.2.1现金形式;
11.2.2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4049409001000160)
11.2.3银行汇票;
11.2.4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未结清货款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
11.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1.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汇票),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当场予以原封退还,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后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1.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1.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1.6.2如果中标方未能按中标通知规定签订合同;
11.6.3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2投标文件要求:
12.1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各一份):
12.1.1生产厂家名称和厂址;
12.1.2产品质量指标及技术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2条款中各技术指标的响应);
12.1.3商务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2条款中的“数量”及3~5条款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投标报价表并分别加盖公章;
12.2除投标报价表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3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过程接受纪检人员监督。
14发布招标公告媒体:青山纸业公司网站www.qingshanpaper.com。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联系方式:0598-5658595 5658323 5658698
业务联系传真:0598-5658698
招标会议室接收投标书专用传真:0598-5658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