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纸试验林场第二公墓(天湖园)征用地林木生产经营招标公告(第2012110号)
一、本次招标标的情况:南纸试验林场湖尾工区第二公墓(天湖园)征用地林木生产经营,四至范围以南平市延平区林业伐区调查设计服务中心设计为准。
二、投标方式:实行明标暗投,以高于底价的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中标者。投标底价:人民币伍拾万捌仟柒佰。
三、竞标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支付能力,竞标资金来源合法,已充分了解竞买标的的情况及风险,自身有能力解决所存在的问题,并且完全同意合同所有条款,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竞买中标后,中标方必须在中标日全额缴清中标款及履行合同保证金并签订林木生产经营合同。
四、投标方必须在2012年12 月7 日下午4 时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中标后抵等额中标款)汇入我办指定的银行账户(收款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南平南纸支行;银行账号:1406054809001000224)。
五、投标书[内含报价单(加盖公章)及提供相关资料【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报名人、缴款人、投标人与合同签订人必须一致】。并将标书密封后以快件(请在快件显著位置注明招标公告编号)或专人直接送达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599-8808216,联系人:
六、看样时间:2012年12 月6 日上午9时
联系电话:8808637 ;联系人:张义
七、其他:
1、除伐区调查设计费外,上述标的生产经营过程应缴交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采伐证及运输证过程中应缴的税费、所得税、青苗道路补偿等)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者违反上述约定的,我办将全额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有权另行处置。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原缴款账户。
福建南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