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
比选结果公告
根据闽国资产权【2013】151号《福建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聘“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根据《比选办法》的具体规定,公司成立了评审小组,按规定的比选程序,从承销费率、实施团队专业背景及从业能力、服务方案、综合实力及市场份额等方面进行了比选,经过比选,选定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为公司2017年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