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公开引入战略投资者企业的通知》(闽国资函改发〔2018〕238号)及《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公开引入战略投资者前期工作的函》(闽轻产〔2018〕47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相关的内容予以公示:
一、评估目的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因此特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
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三、评估范围
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四、评估基准日
2017年12月31日。
五、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选取收益法结果。
六、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3,0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零壹拾万元整)。较审计后报表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2,199.28万元,增值率271.28%。
七、特别事项说明
(一)评估报告中收益法评估结论的成立,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对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经过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的沟通,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判断预测是可信的。但评估公司不能保证将来其完全可以按照预测计划实现;如果发生实际运行情况与预测结果不符,则必然会影响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提请报告使用人充分关注。
(二)本次评估未考虑少数股权、控股权及流通性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一)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资质证书编号:沪财企备案(2017)7号
(三)评估师:张小林 证书编号:36070007
评估师:陈琳铭 证书编号:39160020
九、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评估结论仅对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之经济行为有效。并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12月30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重新委托评估。
十、公示时间
2018年8月17日--2018年8月23日,计5个工作日。
十一、公示地点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及公告栏。
十二、公示方式
网络公示及张榜公示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709121 0591-87718255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